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龙淑芬)寒假开启,神兽出笼。为做好学生在假期期间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洪江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们于1月16日,分别应邀前往所履职的学校参加休学典礼,并为在校学生带来寒假前的“最后一课”。
洪江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媛走进中山路小学,为该校近1000名学生,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以“防性侵”为主题的普法宣讲。围绕性侵害的定义、表现形式以及可能发生的场景等方面,让学生们对性侵害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她强调了保持警惕、避免单独前往危险场所、拒绝不合理要求等关键点,并教授了学生们如何识别潜在的性侵害风险,同时鼓励学生们在遇到性侵害时要勇敢地说“不”,并及时向家人、朋友或相关机构求助。
洪江人民法院工会主席、员额法官夏丽琴走进幸福路小学,针对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多个方面,向同学们详细介绍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及责任、预防“欺凌”举措等知识。同时向同学们强调了寒假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等,提醒同学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不忘安全,确保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寒假。
洪江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法官助理龙向芹走进岩门中心小学,通过“讲解+问答”的形式,详细介绍校园欺凌包括身体欺凌、语言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形式,结合鲜活真实的案例剖析每种形式欺凌可能引发的犯罪及对应的刑罚,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武器正确对待校园欺凌,明确法律底线,努力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洪江人民法院团委书记、法官助理宁祝融走进东方红小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普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处置”“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律并非遥不可及的条文,而是与自身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行为都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青少年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次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的寒假生活系上了一条坚实的法治“安全带”,让同学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下一步,洪江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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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